为认真开展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dgswj@qq.com;
信函: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三楼通关物流科,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22817951;
请在电子邮件主体和信封上注明“《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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