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4〕6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参展的东莞市弧光精密工具有限公司等2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会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