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用好电子商务促发展系列工作部署,围绕广东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研讨活动精神,帮助东莞制造应用电子商务新业态依托“大平台、大载体、大通道”拓市场、抓订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东莞经济回稳回暖回升,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电子商务“强基础、促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二、内容解读
《行动方案》聚焦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五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该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现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是实施电商平台引培对接行动(第一至三条)。举全市之力招引培育电商平台,大力支持招引跨境电商平台,支持我市电商平台企业在垂直细分领域实现突破。全力服务好电商平台的在莞项目,强化各大电商平台在莞项目跟踪和服务,全力推动重点电商平台在莞布局更多资源。高质量举办系列平台对接活动,面向全市企业举办系列交流对接活动,全力帮助东莞制造企业与平台实现对接。
二是实施电商载体建设提升行动(第四、五条)。高规格打造优质直播基地,支持“产业带+直播电商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企业资源探索拓展直播销售,高水平建设跨境电商园区,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创新升级,支持口岸车检场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实施电商物流通道优化行动(第六至八条)。持续推动“空港中心”畅通跨境电商渠道,依托空港项目跨关境安检前置功能,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增长。积极推进海外仓布局建设,支持东莞企业走出去建设海外仓,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的海外仓企业。持续优化快递物流体系,引导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对接,持续完善电商发展生态链条。
四是实施制造企业电商赋能行动(第九至十二条)。探索推动“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龙头数字贸易服务商赋能东莞制造业,帮助传统制造业实现制造业、数字技术及跨境电商深度协作与高效协同。引导培育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园区)发展壮大,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园区)做大做强,高效盘活现有业务,提升“基本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按当年向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缴纳的服务费、营销费,以及企业当年缴纳的产品国际认证费和专利费等予以资助。加强典型企业经验总结宣传推广,指导各镇街(园区)结合典型案例,挖掘和培育更多本地企业应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
五是实施电商服务体系升级行动(第十三至十五条)。探索推动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学习先进地区跨境电商在“关、汇、税”等方面的“阳光化”通关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设“阳光化”通关工作体系。全面强化东莞电商发展服务体系,支持第三方服务企业为我市企业提供跨境电商业务服务和合规经营公共服务。健全电商发展人才支撑体系,支持电商人才享受我市各项人才政策补贴,加大力度引导、培育具有东莞特色的老板主播、员工主播。
三、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落实项目负责人,定期上报方案落实情况,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促进企业拓市场、抓订单专项工作。市商务局出台相关资金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方案实施情况要建立完善督查、通报、激励等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推进。
四是强化监管引导。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阳光化合规发展,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