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资金)2023年度第二批资金项目113,298元。该笔款项已于2023年12月拨出。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 拓境内市场专项资金)2023年度第二批拨付明细 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