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拨付2022年度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冷链食品进口项目)(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6日
索引号: | 114419003149359256/2023-0035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2年度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冷链食品进口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
主题词: |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拨付2022年度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冷链食品进口项目)(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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