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3-0031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6-07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比选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点承办单位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开征集比选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点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市内贸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研判内贸发展走势,更好地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我局拟搭建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体系,通过定期采集样本企业数据,形成相对独立的内贸运行进度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我市内贸流通领域发展和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公开面向社会征集内贸运行监测点承办单位,通过比选方式从报名单位中择优评出3家。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参照省外贸运行监测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选取监测点,对监测点给予一定的费用支持,搭建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市、监测点、企业三级架构,监测点由服务当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的商(协)会申请设立,需要负责服务管理监测样本企业,组织样本企业每月定期填报相关数据,并审核上报市商务局。此外,临时调查于节假日及其他突发情况下不定期开展。

  同时,监测点需根据定期采集的样本企业数据,形成相对独立的内贸运行进度指标和先行指标,按月编制《东莞市内贸运行调查监测报告》,对全市内贸运行情况进行预判性分析。

  二、承接单位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服务当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的商(协)会;

  (二)具有联系服务当地内贸企业及承接政府相关项目的实务经验;

  (三)具备开展监测点工作所需场所、设备,及专职或兼职人员等;

  (四)建立规范的监测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五)自觉接受商务部门关于内贸运行监测工作的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三、报名材料

  (一)2023-2024年度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见附件,必须加盖镇街商务部门以及监测点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主体的机构证明,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奖项证明材料、服务质量证明材料、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专人跟踪服务承诺书、服务企业数量证明材料、开展大规模企业问卷调查次数证明材料等,及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相关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送到市商务局综合科。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36714490@qq.com。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南城段33号4楼综合科。报名截止后,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并通知承办单位。咨询电话:0769-22817861。

  特此公告


  附件:2023-2024年度东莞市内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wp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