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0769-22813810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日
索引号: | 114419003149359256/2023-0029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名称: |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冷链食品进口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2 | |
主题词: |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0769-22813810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769-228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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