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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3-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3-17
名称: 2022年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以下简称空港项目)资金申报指引(已失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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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以下简称空港项目)资金申报指引(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

  香港国际机场跨关境安检前置是全世界首创案例,也是空港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为采取有力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和货物集聚、切实降低成本,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现研究制定空港项目资金申报指引如下:

  一、场地经营租金补贴

  (一)支持对象

  香港机场管理局在我市注册并经营空港项目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空港项目经营方(即香港机管局及其全资子公司)租借场地的租金,按照实际缴纳额进行补贴,补贴方式为2022年补贴50%。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复印件;

  5.经营空港项目企业与香港机管局的关联证明材料。

  二、品牌战略企业引进补贴

  (一)支持对象

  香港国际机场货站企业在我市注册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2022年期间引进入驻空港项目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象为被引进企业。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完成入驻空港项目开展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与香港机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及香港机管局证明书)。

  4.香港国际机场货站在东莞子公司注册登记材料。

  三、工作推进奖励

  (一)扶持对象

  香港机场管理局在我市注册并经营空港项目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空港项目经营方(即香港机管局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间运营实现我市设定的空港项目进出口数据目标1亿元。每年奖励55万元,用于空港项目经营方人才引进等方面。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承诺书;

  3.由海关出具的空港项目进出口数据证明材料;

  4.经营空港项目企业与香港机管局的关联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项

  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方式:0769-22819850、0769-22819792。



  附件:1.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

1.附件1:空港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doc

2.附件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