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借助广交会平台开拓多元化市场,持续赋能“东莞制造”,培育竞争新优势,现将《关于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预申报宣传发动工作。
一、线下展概况
第133届广交会举办形式尚待确定。根据大会通知,为统筹做好第133届广交会筹备工作,保障组展进度,拟按“线上线下融合举办”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线下展展览规模及展期展区设置将结合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需求申报方式
意向参加本届广交会线下展的企业需填写《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各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表》(附件2)并盖章确认,于12月29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ujin530@163.com。
三、预申报注意事项
请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商协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确保我市优质企业通过广交会平台进行营销推介、供采对接,助企业更好地开拓国内外市场。预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本次申报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做强制性要求。有意愿参加线下展的企业均可参加预申报。
(二)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除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已缴纳的展位费不予退回。
(二)本次申报结果将作为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展位安排的基础。请企业认真填报,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08626
邮 箱:lujin53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2. 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各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
关于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
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各市分团、各省属企业:
为统筹做好第133届广交会筹备工作,保障组展进度,拟按“线上线下融合举办”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线下展展览规模及展期展区设置将结合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现开展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位安排原则
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将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展位安排,各单位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切实组织有需求的企业参展。除品牌企业外,对其他企业不做强制性参展要求。品牌展位数量调整不与原有展位数量挂钩,一般性展位数量不与交易团基数挂钩。
二、需求申报方式
(一)品牌企业展位需求申报。
针对本届已在“参展易捷通”系统对应展区确认参展的品牌企业,开展展位需求申报。其中:
1.在原有品牌展位数量基础上,如需调增展位,可增加申报粘连一般性展位。如调减展位,不与原有品牌展位数挂钩,但不得低于对应展区品牌展位数下限(以下简称品牌下限,工程农机、车辆、食品和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为2个,其余展区为4个)。
2.品牌展位需求未申报或低于品牌下限的,视同退回其所有品牌展位,品牌企业资格相应取消(仅保留本届线上展品牌企业资格),需求纳入各交易团(分团)一般性展位需求中统一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收集、汇总本分团/本企业品牌企业线下展展位需求(含品牌展位及粘连一般性展位需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仅填写企业需求总数,需求总数低于品牌下限的不填写),盖章确认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反馈省团,电子版表格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二)各交易团各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
在48个展区范围内(不包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及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开展申报。其中,工程农机展区按工程农机(室内)、工程农机(室外)分别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摸查本分团/本企业各展区企业线下展一般性展位需求情况(含品牌企业低于品牌下限的展位需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盖章确认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反馈省团,电子版表格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需同步参加线上展,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
(二)品牌企业展位需求优先安排。品牌企业粘连的一般性展位需求,纳入“品牌企业展位需求”一并申报,请勿在“各交易团各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中重复申报。
(三)各单位各展区线下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将在本次申报数量范围内确定,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退回。
(四)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本次申报结果将作为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展位安排的基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效组织、准确摸查,按时认真完成填报。各单位须对企业申报需求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企业申报数虚高、随意申报的情况,确保申报的真实性、严谨性。
联 系 人:黄思静
联系电话:020-38802526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易团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