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和《东莞市商务局纾困措施细化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我局对8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06513、22888290
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2022年第四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