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
附件: 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9003149359256/2022-004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名称: |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
主题词: |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
附件: 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东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769-228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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