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附件: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9003149359256/2021-0069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
主题词: |
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附件: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企业(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所属专项 | 费用类别 | 2020年进口总金额 | 2019年进口总金额 | 增量金额 | 最高资助额 | 资助比例 | 资助金额 |
1 | 东莞市泽和供应链有限公司 | 支持扩大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 | 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 | 资助 | 经核查认定进口总金额为49,046,705.50 | 4449569 | 44597136.5 | 2,000,000 | 对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企业当年进口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给予2%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 891013.822 |
主办单位:东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769-22819719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428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110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