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0〕5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正扬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等15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21668360
附件:2020年加快复苏16条、稳外贸20条专项资金(鼓励优质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汇总表(初审结果).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