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办法》(东商务〔2020〕1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首批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认定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随后委托行业专家对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出具
评审意见。现将关于东莞市首批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或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953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8日
东莞市首批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项目
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