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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0-003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5-18
名称: 关于对《东莞市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商务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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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商务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2020年4月29日-5月14日,我局通过网站对《东莞市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商务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公示期结束,共收到公众建议1条。具体如下:

反馈人

  意见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因加工贸易企业需向固体废物平台上传相关环保资质证明,建议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九条买卖双方新增资料: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意见函,特别是回收企业和废料加工生产企业必须需要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意见函才能参与拍卖。

  采纳。经向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文件正处调整修订,相关的固体废物平台申报要求也需修改完善,因此,对于环评资质要求暂不宜详细列明。另外,在《实施细则》第九条“对回收企业有特许经营或特殊行业备案要求的,应提交特许经营许可证或特殊行业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内容中增加“废料加工生产企业”。为此,如根据最新环评政策要求,回收企业、废料加工生产企业需要办理环评资质的情况下,平台运营单位能依据第九条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