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9-2025)》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18日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20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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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第二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优势基础
第三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存在问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目标完成机制
第一节 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步伐
第二节 完善传导机制,强化镇街责任
第三节 完善政策机制,优化产业环境
第四节 完善可信机制,推进服务规范
第五节 完善示范机制,强化引导作用
第六节 完善宣传机制,营造舆论氛围
第四章 促进大湾区及“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协同发展
第一节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项目建设
第二节 促进莞城“一带一路”丝路电商总部基地项目建设
第三节 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仓项目建设
第四节 促进其它区域跨境电商的优势资源合作项目建设
第五节 促进“卡车航班”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项目建设
第六节 促进广东省铁路国际物流基地综合项目建设
第五章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服务管理系统
第一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高效通关系统
第二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
第三节 建立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系统
第四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系统
第五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系统
第六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溯源系统
第六章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服务综合体系
第一节 深化传统制造行业对接应用推广体系
第二节 深化智能制造协同跨境电子商务体系
第三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引进培育体系
第四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的莞货供应链体系
第五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发展战略体系
第六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第七章 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第一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载体建设
第二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功能型园区建设
第三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型园区建设
第四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配套服务建设
第五节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供应链基地建设
第六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八章 推动跨境电商模式及其服务业态创新
第一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
第二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态创新
第三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创新
第四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
第五节 推动进口产品集聚分销模式创新
第六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果转化创新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产业政策引导
第三节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第四节 建立统计联动机制
第五节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第六节 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前 言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运用网络化、数字化、远程化等手段,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支付和结算,并采用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与服务的一种新型国际商贸活动。当前,随着国内外跨境电商日趋活跃,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市场规模急剧扩大,充分利用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有利时机,通过规划、布局与实施跨境电子商务战略来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是东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选择。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的文件精神,着力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珠海)、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394号)的战略部署,围绕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总体目标和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东莞所辖行政区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19年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1、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
随着全球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对生产、消费乃至人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前商务领域最前沿、最活跃、最广泛的热点之一,其地位作用已经大大超出商业本身,成为数字化、网络化、市场化、国际化新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途径;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重要力量;成为世界各国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截至2018年底,全球互联网络使用人数已超过39亿人,首次超过全球总人口的一半。2018年全球电商零售总额达到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2%,占全球零售总额的11%。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高速度增长,有力延缓了全球经济的衰退。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成为企业拓市场、降成本的新渠道,消费者便利消费的新选择,也成为各级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增长的新手段。2009-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商务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先后批准深圳、北京、东莞等70个城市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2-2015年商务部批准北京、上海、东莞等100个城市的电商园区(基地)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15-201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杭州、天津、北京、东莞等35个城市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使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新时代。在“跨境交易”与“电子商务”双引擎的拉动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8万亿元,超过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4。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同比增长50%。
2、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对东莞发展的内在需求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党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更好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建成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深化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全面务实合作,促进人员、物资、资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动;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接,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交通物流枢纽和国际文化交往中心。
东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在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在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具有重大影响力。2019年2月19日,东莞市《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行动方案》发布,吹响了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把握大湾区机遇的号角。该《行动方案》提出的36项重点工作任务中,就有加快推动滨海湾新区建设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构建大湾区机制下莞港澳深度合作新格局,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等具体内容。
3、综试区提供东莞先试先行的机遇
2018年7月1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决定新设立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会议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成长,是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增加进出口、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国内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杭州等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取得积极成效,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成为外贸新增长点,在通关、物流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带动了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本次会议决定新设包括东莞在内的22个城市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增加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加快建设“海外仓”和全球营销网络,打造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4、东莞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40年来,东莞市从一个农业大县发展成为“世界制造工厂”,成就了一个世界级的传奇。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越趋复杂,国内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能源、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快速上升,中国制造业综合成本已超过许多新兴发展中国家。对于以制造业为本的东莞需要通过夯实政策支撑、狠抓增量优化、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体制保障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增量优化方面,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和“机器换人”计划,培育发展云计算、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四新”经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存量提升方面,着力抓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产品档次、企业形态和产业发展“三个高级化”。
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成为东莞市经济增量优化和存量提升战略的纽带。全国各地都在积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集聚,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尤其浙江、福建、江苏、上海等省市,广东的广州、深圳等市,依托原有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产业基础、物流基础、贸易基础、金融支付等要素,推动区域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东莞市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已处于前有标兵、后有追兵、蓄势待发、不得不发的境地。在复杂的新经济环境下,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要保持东莞市的竞争优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优势基础
1、东莞市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坚持工业立市、外贸强市和科技兴市战略,着力打造国际制造业名城,成为中国制造业发展精彩而生动的缩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大订单、长订单日渐被碎片化的小订单、短订单所代替,订单碎片化成为外贸新常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曾先后两次莅临东莞调研,提出“东莞在全国率先探索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指示,为破解订单碎片化和制造规模化矛盾,助推东莞市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在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驻地海关和省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东莞市主动适应外贸新常态,以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以跨境电子商务作为突破口,不等不靠,先行探索,率先研究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举措,率先启动全国统一版“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率先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交易新模式,率先推动通关改革落实,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蓬勃发展。
截至2018年底,全市电子商务网络经营主体达5.7万户,电子商务交易额4801亿元,从业人员约25万人。其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约3500家,从业人员5万人,约7000家制造企业涉及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18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370.1亿元,同比增长133%;东莞邮政共发出国际邮政小包7651万件,位居全国第三位,日均24.6万件。
2、东莞市跨境电商的产业基础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运用“互联网+外贸”方式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2018年东莞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外经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18〕104号),提出了开展“莞货全球行”措施共8条,通过莞港共建国际合作网络、扩大国际会展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等措施,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市场。
2018年,东莞市进出口总额1.34万亿元,总量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比上年增长9.5%。其中,出口7955.6亿元,增长13.3%;进口4859.1亿元,增长22.4%。东莞市保税物流进出境货物1848.2亿元,增长92.2%,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8.6%,占全市进出口16.2%。东莞市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18年东莞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2632.9亿元,同比增长25.4%,增速高于全市进出口15.9个百分点。
东莞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让东莞制造插上电子商务的翅膀”是东莞市近年来着力推进的一件大事。自2014年东莞市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来,东莞市电子商务市场十分活跃,成功地引进阿里巴巴、京东等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在东莞市建立物流中心。虎门服装电子商务产业园也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奠定了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地位。2014年8月底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东府〔2014〕111号)。2015年东莞市政府1号文《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东府〔2015〕1号)也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实现“制造业2025”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东莞市获批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东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东莞邮政(虎门)产业园依托当地强大的产业基础和电子商务基础,成功申请广东省第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也是第一批带“跨境”概念的示范基地;东莞市全市形成了东城、南城、常平、沙田、长安、凤岗六大跨境电商通关区,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两大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区域的格局。2018年,东莞市成功获批第三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东莞市制造业和产品的优势
对于高度依赖外经外贸的东莞市经济而言,东莞外贸弱,东莞经济就弱。蕴含一个明显的逻辑是:东莞经济以制造业为主,制造业向上成长,要依赖销售的通畅,而东莞制造的产品向来以外贸为主渠道。在这种东莞独有的经济生态中,外贸的状况就成为东莞经济形势的晴雨表。当前,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的推进,拥有自主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数量超过2000家,累计注册品牌突破1万个,达1.14万个;每出口100件产品之中,就有74件是加工贸易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产品,比2008年金融危机前提高40.5%。
东莞市产业链条完整,对外贸易发达。据调查,在工业全行业共525个行业小类中,东莞市涉及的行业小类共有347个,覆盖面高达66.1%,除了部分军工、核工业等特殊性行业,绝大部分产业能在东莞找到配套产业。近年来,东莞市在电子商务、邮政、物流、信息服务、旅游、商务服务、科技研发和文化体育等新兴业态发展迅猛,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条更趋完整。从贸易伙伴分布看,与东莞市通商的国家和地区超过200个,贸易伙伴遍布全球。现在网上销售的产品中,超过1/3是东莞制造。东莞市的制造业和产品优势,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东莞市交通运输和物流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离不开交通运输。东莞市拥有4条铁路,其中广深准高速铁路、京九铁路、广梅汕铁路3条铁路在境内常平镇交汇,广深港客运专线在虎门镇设站。东莞市的东莞港是国家一类口岸,根据英国劳氏日报公布的2018年全球100大集装箱港口排名,东莞港进入全球港口前40位。东莞保税物流中心完成进出园区货值173亿美元,稳居全国B型保税物流中心第一位。截至2018年,东莞市公路通车里程5262.284公里,公路密度213.48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位,已通车高速公路9条累计386.61公里。2019年2月19日上午,东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首批重点项目集中动工大会暨虎门港综合保税区项目动工仪式举行。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位于粤港澳的核心区域,100公里的范围内涵盖了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重要城市,可在1.5小时内将货物运送到广深港等国际机场,可以十分便捷地帮助“东莞制造”走向全球。尤其电子类商品,通过公路和香港机场联运更具优势。
近年来,“粤新欧”“粤满俄”“中韩快线”等国际铁路联运专列相继开通,东莞市的海运布局也在提速,越南、台湾等航线陆续开通,“东莞制造”正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更便捷的方式抢占全球市场。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是全国21个互换局中具备全功能(即具备互换邮包功能)的10个局之一,吸引华南地区大量跨境电子商务小包邮件。
5、东莞市广泛的海外关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努力。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中外友好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新阶段,广大侨商可以继续投身中国创新发展浪潮,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获取先发优势,为中国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实现互利共赢。
东莞是著名侨乡,有港澳同胞约120万人,海外华侨约30万人,遍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东莞市改革开放之初,华人华侨以“三来一补”方式投资办厂开国内之先,成为支持东莞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东莞面临新一轮经济转型升级之际,在东莞市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之时,吸引海外华侨华人共同参与,效果将会事半功倍。东莞市政府秉承高效、务实、廉洁的服务宗旨,与各国驻中国使领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已经成熟运作超过10年,为在莞企业解决了超过1000多个实际困难和问题。这些经验,为东莞市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第三节 东莞市跨境电商存在问题
东莞市与广州、深圳等周边省会城市及特区城市毗邻,在电子商务人才、企业聚集、产业链配套、市场规模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在产业发展与相关政策方面也面临周边城市同质化竞争的压力。
1、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东莞市在推动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上,做了很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顶层设计和体系化扶持政策上仍然存在不足,难以激发制造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与浙江等省以及深圳、广州等城市相比,政府层面引导推动尚欠火候,区域跨境电子商务氛围不浓。制造业和产品优势,往往使东莞成为其它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提供方,在营销渠道上不能把握主动权,在商业模式上依附其它区域的服务商。
2、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创新通关模式
我国政府正积极推动共建全球网络贸易综合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单一窗口”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电商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方面连接贸易网站,一方面连接政府相关部门。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与上述理想模式还有很大差距,在通关便利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倒逼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机制体制创新。在国家宏观政策背景下,东莞市虽然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还不能适应区域和行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创新性的方法和手段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模式。
3、缺乏跨区域、跨条线的跨境电商协调机制和体系
东莞市积极探索依托 “两国双园”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迪拜设立东莞品牌展贸中心,加快境外营销渠道建设;高标准建设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为提高国际快件通关效率奠定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业务,通过广泛的战略联盟、协作等方式,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提出粤港澳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发展。同时区域内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的共享交换、协同作业,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新型政府管理模式。但是上述跨区域和跨条线的跨境电商协调机制和体系建设都在起步阶段和形成过程中,效率有待提高,需要落实部门和人员职责,不断总结校正,积累经验进行完善。
4、跨境电商服务业不能满足跨境电商优质发展需求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要快速发展,首先是形成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集聚。虽然东莞市已经有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心园区,东莞港启盈国际快件中心、东莞国际快件中心、世通国际快件中心,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长安、凤岗、寮步三个口岸车检场,但离区域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形成还有很大差距。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代运营、国际物流和仓储、国际支付等跨境电子商务要素企业还远远不能满足眼前和未来的需要。
5、优势制造业联动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缺乏全面梳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珠海)、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394号)中提出,要主动适应“订单增量碎片化”“维持生产规模化”新形势,加快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机制,推动境内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的直接对接,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带动制造订单高效集成,形成稳定持续的供给侧需求,重构传统外贸交易流程和采购体系。推动外贸制造企业剥离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板块,加速东莞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数量提升。支持传统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知名产品品牌。东莞有坚实的制造业基础,如服装、电子产品、家电、鞋帽、家具、箱包、玩具婴童用品、运动文体等消费类产品。但因传统制造业往往有思维定式,政府缺乏针对产业集聚区的梳理,缺乏跨境电子商务与具体产业融合的引导,上述问题不解决,综试区建设就难以体现东莞特色,难以取得良好成效。
6、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知识、技能复合型人才缺乏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的电子商务,涵盖的专业知识面更广,对熟练掌握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国家的语言,又熟悉跨境电商平台和基本外贸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的需求更为紧迫。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和新业态,此前并没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多数还是传统的外贸人才在新的形势下摸索着工作,并无太多理论和实践经验可借鉴。东莞市和全国其它区域一样,无论从全行业的宏观情况,还是就企业的微观实践角度看,都遇到了瓶颈和新的问题,这些都在呼唤新型跨境电商人才的诞生。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全局、面向全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东莞市产业特色和地缘优势,以构筑跨境电商产业载体为核心,以深化跨境电商应用为重点,以提升莞商品牌效应为动力,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着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促进传统商贸与跨境电商融合增效,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完整生态链,努力将东莞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集聚区、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丝路电商)创新合作先行区,加快抢占数字经济战略制高点,推进东莞产业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从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跨境电商的重要性,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人才引育、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发挥企业在跨境电商市场运作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和完善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2、科学布局与重点集聚相结合
结合东莞现有产业布局和跨境电商发展基础,在支持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的同时,兼顾并鼓励各镇街(园区)电商行业集聚发展。促进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有机融合,推动东莞市跨境电商企业实现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
3、扶持促进与规范发展相结合
根据东莞地域特点,科学制定和适时出台符合东莞市各镇街(园区)产业发展切实可行的电商举措,加快完善东莞市跨境电商扶持政策、规章制度、信用、标准、统计、监测等政策法规及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跨境电商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4、全面发展与创新提升相结合
把握国内外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结合建设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总体要求,重点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与领军人才。深入开展跨境电商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创新,不断提升全市跨境电商产业集约化、集群化、智能化与国际化管理运作水平。
第三节 发展定位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近期定位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双创”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中远期定位是:中国著名跨境电子商务货源地、国内知名进口商品电子商务分销地、“一带一路”重要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核心集聚区、制造业和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实践区。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东莞市将发展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要素充分集聚、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友好、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高度发达、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丰富多元、跨境电子商务融入全球市场体系、走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前列的重要城市。
1、行业规模:到2025年,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的交易量年递增不低于20%,纳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总量达千亿元人民币规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超过千家,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企业超过万家,跨境电子商务覆盖东莞市50%制造行业。
2、园区集聚:功能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10家左右;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不少于10家。
3、境外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境外品牌推广中心、境外合作园区超过50个;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合作国家和地区超过50个;通过各种物流方式,莞货销售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超过50个。
4、行业人才:跨境电子商务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培训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超5万人。
(二)阶段目标
整个规划期分成两段,第一阶段发展期(2019年-2021年),第二阶段成长期(2022年-2025年)。
第一阶段到2021年,围绕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人文环境、机制创新、支撑体系、产业链整合以及跨境电商服务业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1、经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优质完成试点目标,形成通关便利、适应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跨境电子商务较成熟的生态环境。功能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8个以上,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5个以上,包括以侨商集聚为主体或以产业特色为主体、以通关功能为依托的各类园区,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初步集聚。
2、梳理东莞10大产业,找到符合产业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形成制造业和电子商务融合的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企业超过5000家,跨境电子商务规模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3、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外贸服务企业、国际物流企业等服务业态,形成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汇聚。
4、依托东莞港、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滨海湾新区,建立进口产品展贸中心、订货中心、分销平台,形成进口产品的电商产业链。
5、初步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协作机制,形成海港、空港、公路、铁路等口岸基础设施共享模式,弥补东莞市资源短板。
6、初步形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主要跨境电子商务覆盖国家呈现一定影响力,大力推动海外仓、境外合作园区、境外莞货展示中心建设,在国家宏观战略框架下,发展城市点对点的商贸合作,达成20个左右的实质性的跨境合作项目。
第二阶段到2025年,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的持续创新,东莞跨境电商集约化、标准化和国际化运作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现规划总目标。
1、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成熟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实现持续优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环境。10个具备实时便利通关的功能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0个特色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2、积极打造世界级的优质产品供应链,东莞制造、莞货精品成为全世界跨境电子商务热销产品,形成1000亿级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集聚超过1万家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集聚超过1000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3、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国家和地区超过50个,通过海、陆、空及多式联运,莞货销售覆盖50多个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4、不断优化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跨境电商信用、产学研、营销、支付、物流、培训以及在线客服、争议解决等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东莞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重要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之一,成为制造业和跨境电子商务融合的典范,为东莞市经济持续发展增加不竭动力。
具体来说,要完成六大工作任务,并分解为6×6,36项工作内容,即完善6个机制,促进6个项目,建立6个系统,深化6个体系,加快6个建设,推动6个创新(详见第三至八章)。
第三章 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目标完成机制
第一节 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步伐
成立“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相关负责领导和业务骨干,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改革措施和重大事项,通过工作机制保证,加快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步伐。
第二节 完善传导机制,强化镇街责任
各镇街(园区)根据本规划,因地制宜,制订各自区域跨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推出重点工程,指定责任单位,亮明时间节点,完善奖惩机制。到2021年末,发展基础较好、集聚程度较高的镇街(园区)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跨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加快海内外跨境电商运营主体机构的集聚,形成跨境电商“总部经济”“区域中心经济”有机组合的创新业态,吸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功能性分支机构与跨境金融机构落户东莞。
第三节 完善政策机制,优化产业环境
充分借鉴第一批、第二批综试区的经验做法,立足长远,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牵头研究制定东莞综试区扶持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大力度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主动加强与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以及省商务厅的沟通协调,落实好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同时符合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等条件的,可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要充分发挥保税区功能,鼓励采用保税备货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第四节 完善可信机制,推进服务规范
以建设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加快构建东莞市跨境电商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完善跨境电商信用评价服务体系。到2021年,东莞将初步建立在线电子认证、交易、支付、物流及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服务规范。与此同时,围绕跨境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网络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电子合同管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跨境网络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等跨境电商发展关键领域,持续开展跨境电商规制研究,在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同时,探索制定地方性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第五节 完善示范机制,强化引导作用
以持续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国家示范城市与示范基地的重点工程建设。与此同时,东莞市每年从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跨境电商应用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等领域遴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育,增强东莞国家电子商务典型示范的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效应。
第六节 完善宣传机制,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知识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通过建设综合展示厅,制作宣传视频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各类资源以及跨境电商论坛大力宣传推介东莞发展跨境电商的独特优势,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四章 促进大湾区及“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协同发展
第一节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项目建设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下,东莞市主动加入粤港澳大湾区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数字认证互认,打造网上贸易便利化平台;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推进建设统一高效、与港澳联动的口岸监管机制,加强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合作。有序推进东莞港口岸对外开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加大集中查验场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东莞港对外开放码头和国际航线,推动与东南亚沿海国家建立港口联盟。发挥港澳连接全球市场网络的优势,共同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品展示、销售采购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储配送基地。实施湾区内陆路口岸与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之间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的“跨境快速通关”。加大湾区跨境电商产业布局,创建一批集海关、税务、外管、结汇、保税、退税、物流统配为一体的湾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重点参与构建湾区跨境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个人)电商平台与侨商集货物配中心,加快实施离岸货物管理和物流快速通关,提升东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和跨境服务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节 促进莞城“一带一路”丝路电商总部基地项目建设
为加强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合作,促进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要素集聚,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营建“一带一路”电商总部基地。该项目由东莞莞城街道与东莞市衣电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预计投资2.6亿元人民币,将成为华南区首个“一带一路”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该园区以东莞制造及智造产业的产品为基础,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集聚,打造优质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环境。电商总部基地设总部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双创服务中心、产品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务交流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数据服务中心八大平台。同时,该基地还可以作为“两国双园”的依托园区,与境外园区和基地合作,推动双向贸易。
第三节 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仓项目建设
东莞市要发挥港澳连接全球市场网络的优势,共同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品展示、销售采购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储配送基地,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业务,通过广泛的战略联盟、协作等方式,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的东莞外贸物流企业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或合作建立公共海外仓及东莞商品展贸中心,为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展示、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通过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示中心,实现本地化服务,减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提供售后服务,提升当地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第四节 促进其它区域跨境电商的优势资源合作项目建设
利用国内其它区域的跨境电商优势资源共同拓展国际市场,如海南省、上海市自由贸易区(港)政策优势,黑龙江省对俄罗斯和蒙古、广西对东盟国家、云南省对南亚国家、新疆对中亚国家的区位优势等。通过与其它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结成联盟,发挥东莞市供应链优势,共享全球制造商、供应商、采购商、贸易商以及物流、信保、支付和金融等产业链上下游有关资源。
第五节 促进“卡车航班”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项目建设
跨境“卡车航班” 是依托联合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基础上建立的国际货物运输海关通关系统。相对航空、铁路和海洋运输,卡车航班时效及运输成本介于航空和铁路中间,适用于解决中小货主的散货无人承运的问题,解决我国航空和铁路拒绝运输含电池类产品的问题,为东莞市电子信息类产品及企业散货运输提供了便利。通过考察借鉴上海已有中欧“卡车航班”经验,支持物流企业开通或引入“卡车航班”业务,开辟新的跨境物流配送模式,为引入企业在物理空间入驻及申办各类手续上提供便利。
第六节 促进广东省铁路国际物流基地综合项目建设
铁路运输是跨境电子商务重要的物流通道。依托石龙铁路货运站打造的广东省铁路国际物流基地,核心区域位于中外运东莞物流中心(东莞市石龙港),地处东莞、惠州、广州三市交界处,拥有发达的公路、水路、铁路交通网络。项目包括四部分建设内容:一是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建设,二是多式(水路、铁路、公路)联运试点建设,三是行政功能区建设(口岸联检大楼等),四是衍生功能区(含跨境贸易产业园)建设。广东省铁路国际物流基地规划总用地规模为3823亩,其中:石龙集装箱货运站用地面积737亩,水铁联运和口岸行政区用地面积173亩,产业(物流)园区用地面积2913亩。覆盖东莞及周边区域的中欧、中亚国际班列始发于此。该项目有利于促进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科技、人文等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抢抓中俄、中亚及欧洲等地区的贸易合作战略机遇。
第五章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服务管理系统
第一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高效通关系统
实施海运口岸24小时通关改革。在东莞港复制推广“厂港联动”“场港一体”改革,推动“出口抵港直装”和“进口卸货直提”,实现企业24小时报关、口岸24小时通关、船舶24小时通航。加快东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升级,对跨境电子商务实行“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并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的转关物流方式,研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一体化。建立检疫为主、基本风险分析及产品溯源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现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同时,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商务服务。
第二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
明晰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系统。探索建立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简化统计分类标准;探索建立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依据进行统计、管理的新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监测制度;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多方联动的统计制度,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制机制建设提供经验。
第三节 建立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系统
充分依托和衔接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出台的政策举措,加快构建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根据国家对进出境商品的有关管制措施,建立“网上交易管理”负面清单。设立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企业、支付机构实行信用评级,对相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及个人进行信用评估,形成“公共信用管理”负面清单。支持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对跨境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与认证服务,加快衔接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资源共享平台。
第四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系统
加快建立“单一窗口”通关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与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通过数据集成、交换、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打通“单一窗口”通关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便利商务服务与通关服务对接。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交叉验证、智慧监管,从技术上保证系统数据的可信性。
第五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系统
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第六节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溯源系统
依托企业和商品的信息备案认证体系,建设东莞跨境商品溯源系统。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统一备案要求,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商品溯源数据库,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可视化跟踪和交易商品的“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第六章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服务综合体系
第一节 深化传统制造行业对接应用推广体系
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活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产品优势,立足促进流失货源有序回归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集聚,定期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的对接机制,推动东莞制造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卖家进行有效对接。2019-2021年期间,在各镇街(园区)优先选择10个传统制造行业和50个重点骨干企业进行深化跨境电商应用试点。
第二节 深化智能制造协同跨境电子商务体系
积极深入推进东莞市智能制造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协同创新发展体系建设,鼓励各行各业充分运用跨境电商强化供应链管理与产业链协同合作,推动企业间供应商、合作伙伴及终端客户实现在线资源协同管理与互利共赢。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传统企业在智能化改造过程中自建行业跨境电商平台或分销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及智能化电商工具手段,开展在线采购、营销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支持东莞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引导东莞智能制造企业用好用足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为大型设备进口提供集中检验、到厂检验、无损查验等通关便利。
第三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引进培育体系
依托产业集群和电商园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发展本土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挥毗邻大空港、大海港、货源地的优势,瞄准国内外中型电子商务、中型物流商、中型支付商、中型平台商,吸引其到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集聚发展,通过系列叠加政策扶持其成长壮大,成为有较强带动力的领军企业。重点引进国际著名的亚马逊、eBay和国内天猫、京东、速卖通、网易等海内外一二线电商平台的区域总部落户东莞。大力发展本市B2B(企业对企业)平台集群,积极扩展B2C(企业对个人)平台规模,探索推进C2M(顾客对工厂)模式应用,全面提升骨干龙头企业跨境电商的综合竞争力;着力扶持和打造一批基础好、有潜力和具有海内外影响力的领军电商、分销电商和服务电商。
第四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的莞货供应链体系
面向东莞电子产品、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箱包、玩具、婴童用品、运动文体等领域,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着重推动具有传统外贸资源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具备供应链服务优势资源的新型物流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莞货供应链。发挥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优势,提高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支持供应链企业充分整合境外海外仓、境内保税仓资源,以供应商管理库存、及时配送等方式为境内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五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发展战略体系
以省、市已出台的人才规划政策为依据,制定和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吸纳引进一批处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最前沿、具有创新思想、运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跨境电商高端人才和团队。逐步建立和健全有利于充分体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价值、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人才建设战略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在各镇街(园区)推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中心与人才评价机构,满足各类跨境电商的个性化人才需求。通过人才引育,力争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为构筑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人才战略高地奠定良好的基础。
依托东莞产业和产品,既面向高新技术,又面向传统产业经营模式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支持港澳台青年在莞进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面向华侨和港澳台青年的创业孵化园区,充分发挥国内市场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建好适应人才和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节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引进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化组织,对标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依托广东省电商产业园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制定,联合行业协会组织根据本领域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高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的话语权。
第七章 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第一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载体建设
紧紧围绕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目标和粤港澳大湾区中东莞的区域定位,积极构建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和壮大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规模。规划期内,积极鼓励各镇街(园区)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招商方式和开发模式,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和“退二进三”的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工业、科技、高新、文创园区,以及传统加工区、仓储用房和部分物流闲置园区等存量资源用于转型兴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跨境电子商务楼宇集群,加快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和集约化发展。
第二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功能型园区建设
功能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是以便利通关为核心功能,通过集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重点实施“1+2+3+3”功能型园区建设工程。
1、“1”即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心园区
重点依托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9610模式”通关,同时建设B型保税物流中心,为企业进出口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
2、“2”即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
通过搭建综合性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创新平台,带动片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新业态新模式。
3、“3”即长安口岸车检场、凤岗口岸车检场、寮步口岸车检场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及功能布局,对周边覆盖区域企业进出口货物和车辆进行报检、报关和验放,探索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4、“3”即东莞港启盈国际快件中心、世通国际快件中心、东莞国际快件中心
重点开展“零售进出口9610模式”“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等进出口通关、保税仓、监管仓、仓储业务、物流服务等业务。
第三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型园区建设
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是以专业镇和特色产业优势为依托,通过集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梳理行业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的发展模式,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带动制造业的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面向专业镇,按照“一业一网”的空间布局,利用各镇街(园区)电子产品、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箱包、玩具、婴童用品、运动文体等传统批发市场,打造10个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为一体的行业(垂直)跨境电商集采分销平台。重点依托虎门、长安、常平、凤岗、东城、莞城等镇街(园区)产业特色优势、资源汇集优势,打造一批功能各异、错位竞争、年交易额超百亿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强化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效应和电商配套服务业集约发展。
第四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配套服务建设
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完善区域产业链和生态环境。支持营销、平台、摄影、代运营、创意、推广、培训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配套行业发展,做长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形成良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生态。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退税、外汇等一体化服务,提升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服务水平。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包括低成本办公空间、投资对接、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培训服务、创业导师、行业专家交流、人才招聘、技术服务等,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服务体系。
第五节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供应链基地建设
支持中欧名品跨境电商供应链基地建设,以中欧国际贸易为重点,依托跨境电商铁路班列,以区域性城市配送为核心,以中欧名品集散为基础,全力打造集采购、仓储、加工、包装、报检、通关、展示、交易、配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供应链基地(包括中欧名品馆商贸交易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多式联运中心、智能仓储物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五个中心),实现“集结产品源头企业,直达终端消费者的创新商业模式”。
第六节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才队伍建设
到2021年,重点支持市属高校、职业院校扩建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支持引进社会培训机构,尤其是主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培训机构;鼓励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通过多形式、多手段、多渠道组织企业家和行业主管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跨境电子商务培训。鼓励本地传统企业、行业平台与国内外知名的跨境电商培训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其强大专业辅导团队,建立常态化、可持续、有吸引力的跨境电商人才沟通与人才交流平台。到2025年,将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视野的跨境电商、智能电商、云计算、大数据、标准法规及电商战略研究等领军人才和知名专家,加快培养适合东莞市电子商务不同业态需求的各类高端运管人才和电商平台运营团队。力争每年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数达到万人以上,从而抢占和赢得未来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竞争的先机。
第八章 推动跨境电商模式及其服务业态创新
第一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
鼓励构建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融合。到2025年,结合区域特点,支持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移动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领域进行融合应用与跨界发展,尤其突出人工智能在跨境电子商务上的应用。
第二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态创新
引进社交电商、新零售、全渠道营销业态企业,推动跨境电商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在优势行业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影响、引导行业营销渠道的发展。重点扶持移动电商、C2M(顾客对工厂)模式及相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外包服务、海外仓服务等新型服务业,促进东莞市本地跨境电商便民服务等新型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创新
提高跨境物流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依托第三方物流、“单一窗口”平台等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库存管理、准时配送等高端智能化服务。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引导仓储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
第四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电子商务集中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在综合考虑业务需求、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探索逐步取消货物贸易单笔金额上限。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允许在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登记备案的电子商务及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在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外汇收支。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开展互联网支付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开展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创建由政府牵头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创投扶持基金,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共同投向跨境电商的重大工程、重要领域和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市场化手段、专业化投资团队在遴选项目、管控风险和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第五节 推动进口产品集聚分销模式创新
依托东莞港及虎门港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的优势,建设以保税备货、保税展示交易、直购进口、特殊区域进出口等业务并重“进口快消品展贸中心”。吸引跨境电商企业货物从东莞港码头进口,并在东莞港设立区域分拨中心,争取形成“码头进口-保税存储-分拨-销售”完整的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体系;运用好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的政策,推行跨境电商货物“先进区后报关”等创新模式。结合线下展示中心,推出“展前推广、展中体验、常年销售”的O2O(线上线下结合)展示体验平台。建设进口商品分销平台,提供销售支持、市场服务、结算服务、物流分拨、售后保障等一站式服务。线下紧密聚合品牌企业、经销商/渠道商、物流商、金融机构、增值服务商等各大群体,线上实现B2B(企业对企业)、B2B2C(经销商对分销商对个人)进口商品批发或分销,打造进口快消品供应链。系统实现资金自动分配,跨境产品售出后,自动将资金分为关税、服务费、货款,支付给对应账户。依托海关通关数据,对接产品“溯源系统”,为消费者提供进口商品追溯信息查询的服务平台。
第六节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果转化创新
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平台是汇集各国跨境电商创新资源、加速跨境电商产学研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在本规划期内,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载体,建立全球跨境电商创新成果持续转化的公共服务示范体系,为海内外在跨境电商应用领域里的研究成果提供政策支持和转化环境。到2021年,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东盟地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欧洲电子商务协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研究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区域跨境电商创新研究中心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通过构建跨境电商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承接涉及海内外跨境电商、智能电商、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与重大课题,着力引进、集成和转化独具创新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成果,全面提升东莞市在海内外跨境电子商务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的综合实力。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跨境电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对接和跟进落实各镇街(园区)的行动计划。发展基础较好、集聚程度较高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应成立跨境电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建立常态化跨境电商推进工作机制,承接并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与重点工程,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保障配套政策举措落地,并组织跨境电商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推进工作。
第二节 强化产业政策引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梳理现有各级职能范围内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落实到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应结合本规划精神和本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加快出台相关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配套举措,为引进海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加快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产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三节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平台)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各镇街(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行业骨干平台、跨境电商人才引进与创业就业培训等重要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支持、引导并激励全市跨境电商企业与电商服务业做大做强。
第四节 建立统计联动机制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与部门联动机制,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分析与数据利用。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东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方式创新,加快网络监管技术提升,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打击跨境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促进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节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市及各镇街(园区)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普及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创新模式与典型经验,形成合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东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定期举办跨境电子商务的主题论坛、高层讲座、投融资对接会等专题活动,加快培育一批跨境知名网站、知名网企、知名企业家;每年表彰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人才、优秀专业人才和优秀员工,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努力营造开放和谐、互利共赢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第六节 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要充分发挥东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产业联盟等相关中介组织作用,加快引导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的战略思维、运作理念和营销方法,切实帮助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实际跨境运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专家智库,建立健全跨境电商产业精英、领军人才与优秀专家数据库;加快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重大事项专家参评工作机制,推动东莞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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