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马来西亚贸工部发布公告,对热轧卷反倾销案作出初裁,决定自10月17日起对自中国、印尼和韩国进口的热轧卷征收3.15%-29.37%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期不超过120天,其中中国企业税率为14.87%-29.37%。
(文章来源: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索引号: | 314935925/2014-0262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公平贸易科 | 成文日期: | 2014-10-29 |
名称: | 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4-10-29 | |
主题词: |
10月16日,马来西亚贸工部发布公告,对热轧卷反倾销案作出初裁,决定自10月17日起对自中国、印尼和韩国进口的热轧卷征收3.15%-29.37%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期不超过120天,其中中国企业税率为14.87%-29.37%。
(文章来源: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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