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申请,东莞市外经贸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审核认定,现公布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计划第一批辅导企业名单:
1、东莞宝达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2、东莞企石东业工艺厂
3、东莞新世纪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4、东莞樟木头基利印刷厂
5、东莞港基针织厂有限公司
6、东莞世纪创造绝缘有限公司
7、东莞乐域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8、东莞润田服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9、宜理家具(东莞)有限公司
10、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11、东莞长安咸西俊达塑料模具制造厂
12、东莞黄江大伟(成记)玩具厂
13、东莞虎门南栅伟盛五金塑料制造厂
14、东莞友邦玻璃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15、东莞金杯印刷有限公司
16、东莞坚成制衣厂
17、东莞联丰巨川纤维膊棉有限公司
18、坚信电线厂
19、东莞市石排沙角恒达塑胶电器制品加工厂
20、东莞高埗富拉马斯塑料厂
21、东莞厚街三屯源发纸品厂
附: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简介
附件:
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简介
今年,东莞市外经贸局通过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建立辅导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平台,为我市重点港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基本评估、深入评估和转型升级辅导等服务,协助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
一、辅导内容
本项目所称转型升级辅导,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开展基本评估,即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升转一站通”实地评估服务为蓝本,由专家小组到企业现场初步了解企业的状况、产品类型、战略方向和对升级转型的要求等,为企业提出短期内实施的改善建议,使企业可以实施快速改善行动。
2、开展深入评估,即组织专家小组对企业进行全面性评估,为企业提供关于升级转型过程的长期、中期、短期改善建议。
3、开展专项辅导,即组织专家小组根据基本评估或深入评估报告的内容,以企业的资源、能力和战略重点为选取原则,与参与辅导服务的企业管理层共同选取若干个建议改善点,制定具体的改善行动方案和计划,协助企业组成若干数量的“工作小组”实施相关的改善行动。
二、申请企业的条件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海关类别管理为B类以上,企业及企业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自主申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港资企业:
1、符合我市外资产业发展导向;
2、被认定为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
3、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
4、被认定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
5、市转型升级试点企业和各镇(街)重点扶持的企业;
6、市“创建品牌”试点企业和内销试点企业;
7、香港四大商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镇(街)外经办同意推荐,市外经贸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复核认可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对参与基本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市财政以每家企业5万元辅导费用为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80%给予资助;对参与深入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以每家企业10万元辅导费用为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资助;对参与转型升级辅导的企业,市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
四、申请方式及申报资料
具体参见《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申报指南》,企业可于东莞市外经贸局网站“业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1、东莞宝达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2、东莞企石东业工艺厂
3、东莞新世纪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4、东莞樟木头基利印刷厂
5、东莞港基针织厂有限公司
6、东莞世纪创造绝缘有限公司
7、东莞乐域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8、东莞润田服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9、宜理家具(东莞)有限公司
10、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11、东莞长安咸西俊达塑料模具制造厂
12、东莞黄江大伟(成记)玩具厂
13、东莞虎门南栅伟盛五金塑料制造厂
14、东莞友邦玻璃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15、东莞金杯印刷有限公司
16、东莞坚成制衣厂
17、东莞联丰巨川纤维膊棉有限公司
18、坚信电线厂
19、东莞市石排沙角恒达塑胶电器制品加工厂
20、东莞高埗富拉马斯塑料厂
21、东莞厚街三屯源发纸品厂
附: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简介
附件:
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简介
今年,东莞市外经贸局通过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建立辅导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平台,为我市重点港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基本评估、深入评估和转型升级辅导等服务,协助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
一、辅导内容
本项目所称转型升级辅导,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开展基本评估,即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升转一站通”实地评估服务为蓝本,由专家小组到企业现场初步了解企业的状况、产品类型、战略方向和对升级转型的要求等,为企业提出短期内实施的改善建议,使企业可以实施快速改善行动。
2、开展深入评估,即组织专家小组对企业进行全面性评估,为企业提供关于升级转型过程的长期、中期、短期改善建议。
3、开展专项辅导,即组织专家小组根据基本评估或深入评估报告的内容,以企业的资源、能力和战略重点为选取原则,与参与辅导服务的企业管理层共同选取若干个建议改善点,制定具体的改善行动方案和计划,协助企业组成若干数量的“工作小组”实施相关的改善行动。
二、申请企业的条件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海关类别管理为B类以上,企业及企业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自主申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港资企业:
1、符合我市外资产业发展导向;
2、被认定为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
3、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
4、被认定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
5、市转型升级试点企业和各镇(街)重点扶持的企业;
6、市“创建品牌”试点企业和内销试点企业;
7、香港四大商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镇(街)外经办同意推荐,市外经贸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复核认可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对参与基本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市财政以每家企业5万元辅导费用为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80%给予资助;对参与深入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以每家企业10万元辅导费用为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资助;对参与转型升级辅导的企业,市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
四、申请方式及申报资料
具体参见《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辅导项目申报指南》,企业可于东莞市外经贸局网站“业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